领导以公司盈利不佳口头辞退我,不给赔偿金、辞退证明,该怎么维权?
时间:2020-07-2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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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口头辞退本身并无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通知劳动者,说明理由并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因此就算经理在口头上提出辞退劳动者,其二者的劳动关系也并不因此终结。
建议你继续上班,防止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因此被公司借此合法解除。同时尽快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主动出示相关离职材料,并办理正规离职手续流程(涉及到社会保险转交、时效累计计算的问题),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可以主张其经济补偿金的双倍赔偿金额。(若非劳动者过错,公司主动解除,同样要承担相应经济补偿金)。倘若协商不成严重侵害你的权益,可以向有关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或选择提起劳动仲裁,若不服仲裁结果可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现在对于劳动纠纷案的判决都会很倾向于保护劳动者,但你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证据包括其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条等内容,与用人单位协商的时候可以进行录音,以此证明用人单位态度,做法,再次强调要有证据意识,防止出现举证不能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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