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怎样送达诉讼书?
时间:2020-07-22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离婚向被告方送达诉讼书,可采用以下方式:
1、依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外交送达;
3、对具有中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上述方式不能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视为送达。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