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2大婚姻财产规定

时间:2020-07-2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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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有配偶者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其配偶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2.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名下,结婚后,夫妻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形下,夫妻双方以书面协议形式约定了房产归属,我国婚姻法保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有约定的从约定”,因此,可以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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