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房东和二房东闹矛盾,房客该如何维权?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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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史将自己的商铺租给了小顾,约定租期从2016年起为10年,租金为96万元。后小顾将商铺又转租给了赵某。结果小顾长期拖欠租金,老史忍无可忍将小顾和赵某一起诉至法院,要求小顾支付拖欠租金19万元,解除租赁合同,腾退房屋。在法庭上赵某称自己不同意腾退房屋,因为自己对房屋是有权占有,也没有拖欠租金。老史和小顾之间的矛盾,应当他们自行解决。

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顾拖欠租金的行为已符合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老史要求解除合同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小顾应将商铺腾退给老史。
后来赵某又另行起诉小顾要求退还租金,承担违约责任。法院认为因原租赁合同已经解除,转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小顾和赵某的合同也应该解除。最终判决小顾退还剩余房租37万元,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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