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是由实际出资人(委托)还是名义股东(受托)行使股东权利?

时间:2020-07-2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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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甲受托为乙代持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甲为登记股东,乙为实际出资人,则股东会权利是由实际出资人还是名义股东来行使?另,是否应告知公司全体股东,乙为实际出资股东?
股权代持一般是因为各种原因实际出资人不愿显名,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资格的认定需要具备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故实际出资人未显名前需要由代持股东代行行使股东权利,即涉及到各种签字盖章事宜需由代持股东代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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