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感染艾滋故意传染给他人,该如何定罪?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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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南京雨花台区法院内,当事人宋某因一起房产纠纷情绪激动,对着法官胳膊狠咬一口,导致法官皮肤当即破损流血。随即宋某高喊自己是艾滋病患者,现场群众立即陷入混乱与恐慌中。经查,宋某于3年前被诊断为HIV病毒携带者,并长期接受相关治疗。目前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周某和吴某以男女朋友关系同居。某日周某陪母亲前往医院献血时发现自己感染艾滋,但为达到与吴某长期交往的目的,不但没有告诉吴某自己患有艾滋病,还故意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与吴某发生性关系,致吴某被感染艾滋病毒。四川省攀枝花市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感染艾滋病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一旦发生高危行为,或被恶意传播艾滋病毒,应迅速前往医院就诊,在72小时内及时服用阻断药物以防止病毒在体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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