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北京起诉离婚,但物业和居委会都不给开经常居住地证明怎么办?

时间:2020-07-28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想在北京起诉离婚,但物业和居委会都不给开经常居住地证明怎么办?

物业或居委会均不开具对方经常居住地证明,可去派出所查询对方户籍信息,如开出的《信息查询打印表》显示对方在本地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可根据户籍信息上所显示的地址查找对应的管辖法院(派出法庭)后携带其他材料前去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派出所通常只接受律师调取户籍信息的申请。律师调取户籍信息也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一般为律所介绍信、律师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不同派出所要求提交的资料略有不同)。

以上是“想在北京起诉离婚,但物业和居委会都不给开经常居住地证明怎么办?”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婚姻家庭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