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时间:2020-07-29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民事案件抗诉,是法律赋予检察院对法院司法行为的监督权。对于已经检察院抗诉并经同级法院判决的再审案件,当事人仍不服,是否有权再次申请(或申请检察院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再次抗诉,实务中存在不同理解。部分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之规定,同一案件只能经检察院抗诉一次。对此观点不予认同,不得再次申请抗诉系指对于某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只能申请同一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抗诉一次,避免发生程序的无限循环。但对于抗诉后的再审判决或裁定,不应以该判决或裁定系下级检察院抗诉后做出就否认上一级检察院的监督权。

以上是“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请关注好律师网土地房产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