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改革后,关于三责险的新政变化:

时间:2020-07-3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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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后的示范性商业车险条款中,关于第三者责任险的部分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扩大了第三者定义的内涵,与交强险的约定保持一致;
第三者: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其次,改革后的三责险也将“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能赔!

第三,第三者责任险条款减少了一条责任免除事项: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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