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去世留有股权和对应遗嘱,配偶和子女如何继承?

时间:2020-07-3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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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去世留有股权和对应遗嘱,配偶和子女如何继承

西安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A享有某公司31.75%的股权,实缴投资127万元;B享有29.25%的股权,实缴投资117万元;C享有14.625%的股权,实缴投资58.5万元;D享有24.375%的股权,实缴投资97.5万元。
A的妻子为夏某,婚生子女为李某。A留有自书遗嘱称:1、29.25%的原始股份全部由儿子李某继承;2、后来通过股权转让从利君制药公司取得的2.5%的股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我的部分仍由儿子李某继承,属于我妻子夏某的部分仍然留给李某,我愿意给夏某相应的现金补偿。夏某起诉要求继承公司股权,法院判决:A在西安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31.75%(29.25%+2.5%)的股权,由李某继承。
A股东,从遗嘱内容可以反映A意思表示为将其在西安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股权由其子李某继承,因此股权有起子李某继承,但该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中属于夏某的财产部分,李某应给夏某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注意股权继承尤其特殊性,股权有着财产性和身份即股东资格的双重属性。所以本案的股权会按照遗嘱由子女继承,配偶获得相应的现金。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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