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别拆迁房原告现提起行政诉讼

时间:2020-07-30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别拆迁房原告现提起行政诉讼

被告作为市级人民政府无权予以直接征收,无权强制拆除被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况且房屋征收或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都应当履行催告、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征收的则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送达、公告,在强制拆除时要对建筑物内物品制作物品清单,进行登记保全或者公正等法定程序。而纵观本案整个强制拆除过程,被告并未严格履行以上法定程序。法院判决,被告的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程序违法且超越职权,该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有:

(一)原告认为,被告的行政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实体程序均违法,从征收过程,被告的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未取得相应手续。从征收行为上看,被告强制拆除房屋、故意毁坏财物的行政行为在实体上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物权。请求确认被告的行政征收行为违法因负有赔偿责任。

(二)被告认为,原告所述房屋是在区改造范围内,但是原告不是房产所有人,没有合法的证明。在其家有合法的房屋所诉的房屋有合法的建房手续,而且原告的房屋被拆除不是被告所为而是市人民政府,被告没有作出合法的审批文件,原告起诉对象错误。

(三)法院认为,被告市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包括原告家房屋在内的一家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时没有对原告家建筑物内物品制作物品清单,进行登记保全或者公正。强制拆除公民房屋,对公民重大财产权利造成严重影响,故无论从法律上、政策上或是法律精神上,都应当至少由市、区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

原告房屋所在地的拆迁没有任何批准手续,更没有合法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告的房屋非法拆除,屋内所有财产均被掩埋,这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申诉人认为,被申诉人(被告)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未履行任何合法手续、未对原告作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拆除其房屋,属严重违法。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同时对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建筑进行处理。答辩人是当地的一级政府,不可能也没有对被答辩人的房屋进行拆除,更没有将其财产掩埋。被申诉人没有合法的证据证明,自己行政机关没有赔偿责任。

被拆迁户应该获得(标准是现在市场评估价格)赔偿并办理合法房产所有权、补偿款和十四年来的经济损失。被申诉人及其他人都没有发生“强行拆除、财产被掩埋”的情形,就被答辩人提出该陈述,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被答辩人此次起诉的目的不是单纯的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后能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经济损失。

以上是“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别拆迁房原告现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土地房产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