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合同工算正式工吗 《企业用工六问》之第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时间:2020-07-3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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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劳动仲裁时效中止,疫情消除之日,仲裁时效继续计算。
笔者认为,新冠肺炎疫情是人类无法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其性质属于不可抗力。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2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因受疫情一下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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