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内部可转让需要经其它合伙人同意吗
时间:2020-07-30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李某、王某、于某与案外人共同合伙经营某客运专线。李某、王某将其100万元份额共折价60万元转让给于某。后于某主张未经其它合伙人同意转让,也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转让合同无效。
法院认为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内部之间转让份额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无须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其转让合法有效。李某、王某、于某都认可对外承担其在合伙期间的对外债务,故不存在侵犯案外人的权益。
法律链接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就是说,合伙人之间转让合伙份额时,只须通知其他合伙人,且该通知行为非合伙份额转让生效条件。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