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的公司通过招投标同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包干价805万元

时间:2020-07-31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王某的公司通过招投标同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包干价805万元,后又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包干价885万元。若打官司,法院会以哪份合同为结算依据?
徐中爽律师解答:这涉及到建筑工程领域的阴阳合同问题。后一份合同可理解为阴合同,没有备案;前一份合同属阳合同,是备案过的。按司法解释的精神,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王某的公司通过招投标同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包干价805万元,是阳合同,法院会以此为结算依据作出裁判。
徐中爽律师提醒:按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是关于王某的公司通过招投标同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包干价805万元,后又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包干价885万元。若打官司,法院会以哪份合同为结算依据?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损害赔偿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