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现年7岁,就读小学一年级,在学校期间眼睛受伤,对于我儿子受伤学校如何承担责任?

时间:2020-07-31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我儿子现年7岁,就读小学一年级,在学校期间眼睛受伤,对于我儿子受伤学校如何承担责任?
胡中华律师解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对于学校的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除非学校能够举证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和管理职责、没有过错,否则需要承担责任。
胡中华律师提醒: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责任基础不是监护责任,而是基于教育关系所产生的法定安全保障义务。
以上是关于我儿子现年7岁,就读小学一年级,在学校期间眼睛受伤,对于我儿子受伤学校如何承担责任?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损害赔偿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