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救家中财物受伤,离婚时可否要求经济补偿?
时间:2020-08-05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问:我和李某2000年结婚,前年因居住房屋发生意外,我在抢救家中财物时不幸摔伤,造成腰椎错位,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现在我老公要和我离婚,我可以要求他给我经济补偿吗?
南城黄某
答:可以。
夫妻之间相互帮扶,既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黄某为抢救家中财物而受伤,丧失劳动能力,导致今后的生活困难,虽然李某不是侵权人,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夫妻之间有相互帮扶的义务,在离婚时,李某应从其个人财产中对黄某进行经济补助,具体金额,则应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及李某的经济能力酌情确定。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