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强拆了,必须打官司吗?

时间:2020-08-05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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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强拆了,必须打官司吗?

房子被强拆了,必须打官司吗?被拆迁人想要获得拆迁补偿款,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实现目的。但有些案件可以用更快捷的方式解决,也就是以谈判协商方式快速获得补偿。

一、如果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就不一定必须打官司。

如果走法律程序,就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流程来,多久走哪个程序,都是有法律规定的。不管事件多紧迫,程序都要走完。审理时间长、流程多等特点,会使被拆迁人更加被动。倘若被拆迁人被动等待,随着时间推移,或许相关负责人会换届,证据材料也难以获取了。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已经超过胜诉时效。把被拆迁人拖到更为不利的局面。很多案件是通过谈判协商获得满意结果的。所以说,想尽快拿到满意补偿,不一定必须打官司。

二、与拆迁方谈判协商,尽快拿到补偿。

有些被拆迁人会认为,相对于拆迁方而言,自己处于弱势,对方说拆就拆,给多少补偿也是他们说了算。其实不是这样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你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是有多种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的。与拆迁方多次协商却没有解决问题,或者是被拆迁人不懂政策和法律,有法律专业人士介入是必要的!

通过向发改委提起行政复议确认了建设项目违法,进行了一系列法律程序,最终通过协商方式使当事人得到满意补偿。原本需要半年一年以上的诉讼拉锯战,经过两三个月,甚至十天以内就获得圆满结果,最终被拆迁人得到满意的补偿,这是谈判协商的优势所在。

三、对协商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要向谁申请行政复议呢?

所说的行政复议,复议的机关就是行政机关。复议的对象就是,谁拆了你的房屋就复议谁,2、应当以哪些原因申请行政复议呢?

申请复议的原因必须是针对某个具体行政行为,例如拆迁方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或者征收方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侵害到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3、被征收拆迁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

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者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不予答复的行政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参考法律规定

(1)《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3)《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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