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租的房子一直空置,同房东协商达成房租减免,五月份房东要求恢复原价是否合理?

时间:2020-09-2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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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异地的租客和房东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对疫情期房租达成协议的话,相当于双方对原合同的租金进行了变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该是有效的。需要保存相关的记录、短信记录、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

同时还得明确房租减免的期限,如果笼统的约定为“疫情期间”,这个期限约定很模糊,也自然容易产生争议,主要看是否仍然是疫情客观导致履约有困难的时间内,可根据当时双方调整租金的目的和缘由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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