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知道的民间借贷常识一(记得收藏)

时间:2020-10-0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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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据上的借款数额与实际给付数额不一致的情况。
即通常说的预先扣除一部分利息,在借款人有证据或者双方均认可实际给付数额的情况下,法院会按照实际给付的数额认定借款本金。

2.仅有转账记录无条据的情况。
民间借贷的基本事实包括借贷的合意及款项的实际给付,仅有转账记录在借款人举证证明系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况下,出借人还需就借贷关系进行举证,否则法院无法认定双方之间借贷关系的存在。

3.条据上未约定利息,出借人诉称口头约定,但借款人予以否认的情况。
如果出借人无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利息的约定,一般情况,法院不会支持出借人关于利息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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