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员年休假如何折算?
时间:2020-10-1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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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家公司的人事专员,最近公司与一位员工协商一致在本月底解除劳动合同。这位人员今年的年休假还没有享受过,而他今年又没有工作满全年。请问我该如何计算他当年度的休假天数?
答:按照有关年休假政策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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