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船舶报废补贴政策是什么?上海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环保改造方案

时间:2020-10-2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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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现代渔业建设,推动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工作进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细分市场看,不同的船舶有着不同的拆解命运,油船拆解量持续下降,散货船拆解量或创纪录,集装箱船拆解量攀升。

 

一、2020年船舶报废补贴政策是什么?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19〕573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和《财政部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418号),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部分),支出列入2020年预算。项目代码Z155110010002,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按要求做好你省资金绩效目标信息公开及对下分解,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做好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部分,提前下达批次)分配总表

 

2.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部分,提前下达批次)整体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19年10月31日

 

二、上海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环保改造方案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市船籍港内河船舶环保水平,近日上海市交通委制定并发布实施方案,对本市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全面实施生活污水环保改造。

 

工作目标

 

2020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上海市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环保改造,彻底消除上海市船籍港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全面实现上海市船籍港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零直排”、“全处置”的工作目标。

 

改造范围及要求

 

在上海海事局或上海市地方海事局登记的,上海市400总吨以下(不含400总吨)直排生活污水的内河船舶均须进行生活污水环保改造:加装符合要求的生活污水贮存舱(柜);或拆除(封闭)卫生间等处所生活污水设施及相关管路,不再产生生活污水。

 

补助政策及补助条件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船舶,经审核同意后将给予一定补助资金(资金支持政策另行制定发布)。

 

1.船舶在本市海事机构登记,并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

 

2.总吨位在400总吨以下(不含400总吨)的内河船舶;

 

3.加装生活污水贮存舱(柜),生活污水贮存舱(柜)容量不小于0.5m3,并经本市各级地方船舶检验机构/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下称船舶检检机构)检验合格;

 

4.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船舶生活污水环保改造及检验工作

 

上海市交通委、船舶检验机构、海事管理机构等单位将协同推进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环保改造工作,确保2020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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