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后不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超出部分能否主张权利?

时间:2020-10-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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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后不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仍有权就超出部分损失向违约方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填补受害人因对方违约所受损害。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具有违约定金性质,属于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违约赔偿金,但如果适用定金罚则后不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仍有权就超出部分损失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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