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性质和对赌协议

时间:2020-11-0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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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投资,意味着投资者的收益和公司经营状况挂钩,既可以分享企业发展的红利,也需要承担企业经营的亏损。这一点是股权和债权的本质区别,后者无论企业经营状况如何,都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本息
2.实践中,大量存在投资机构,在增资入股或受让企业大股东股权时,【与目标公司】对赌的情形,如:目标公司营收、利润未达到某指标,或复合增长率未达到某指标,则要求目标公司按照投资本金+固定收益率回购其投资股权。
3.【2012民提字第11号~经典的宿松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与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公司增资纠纷案】与目标公司对赌业绩,【无效】——投资者与目标公司本身之间的补偿条款如果使投资者可以取得相对固定的收益,则该收益会脱离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债权人利益,故应当为无效
3.【股东之间的对赌有效】若财务投资人入股公司,仍由原股东负责经营事务,若公司业绩未达标,由原股东向财务投资人进行补偿,属于股东间的自由约定,约定只要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则约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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