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民警牺牲在疫情防控岗位 烈士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0-12-1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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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民警牺牲在疫情防控岗位】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12月10日,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民警彭志刚为即将深入一线参与疫情流调工作的同事统计发放防疫物资后,突发心脏骤停晕倒在地,经送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日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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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刚,男,1966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四川成都人,大学文化,1982年10月入伍,2003年10月从四川省天全县人武部转业至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成华分局保和派出所、刑警大队工作,生前任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刑警大队情报信息中队一级警长,一级警督警衔。


网友热议


A:我们不需要这样的英雄,愿一路走好,抗疫一线的英雄们珍重!该好好反思一下,防疫是持久战,动辄连夜开展工作,实际取样后根本来不及检测,还不如居家隔离几天,有序取样检测。否则除了像作秀,还可能要人命。


B:他是国家机关公务员,也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人,基层人员都是很辛苦的,要是下属人员的生命健康也成为领导的政绩考核,社会可能会更人性!


C:基层事儿多,工作忙。到这岁数,不管是从事啥职业,都得要注意身体,休息好,不能过度劳累。


D:经常看到因工作劳累造成心脏骤停的相关消息,为什么我们在面对此类情况没有应对措施呢?


法律延伸阅读:烈士的评定标准


经常可以从新闻媒体中了解到一些英雄为了保护国家或集体的财产,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不顾个人安危,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献出了自己宝贵生命,他们一般都会被相关部门追认为烈士。烈士是一种荣誉,值得后代尊敬的,但并不是所有因公牺牲的公务人员、军务人员都能够评定为烈士的,要认定为烈士就必须要有相应的认定条件。那么,烈士的评定标准有哪些?

成都一民警牺牲在疫情防控岗位3.jpg

根据国务院2011年7月28日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条例还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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