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布10个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时间:2021-02-18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民政部公布10个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据民政部今日在其官网公布了2021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国美学研究会”等十个组织被列入名单。

 

近年来,民政部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依法处置了大批非法社会组织,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一些组织和人员仍然罔顾法律红线,继续违法开展活动。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前期核查中缺乏证据线索的2021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提醒社会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1.中国美学研究会

2.中国区块链委员会

3.中非文化友谊协会

4.中国爱国文艺家协会

5.中国志愿者协会

6.中国文化建设委员会

7.国际华人艺术协会

8.中国党史研究会

9.中华余氏宗亲联合会

10.中国复合型人才培养协会

 

网友热评:

1. 不仅不合法还骗钱,希望加大处罚增加违法成本。

2. 吓到了这些名头一个比一个大。

3. 这么美好的称呼被他们污名了,太可恶了。

4. 看着都挺正经,要不是公布了我还真分不出来。

5. 这名字起的跟真的似的,很容易上当受骗。

 

今日学法: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行业协会以单位会员为主,且本行业覆盖面大);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基金会除外);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基金会要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基金,200万元以上的活动基金;省级以上政府的民政部门才能登记基金会);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

 

以上是关于“民政部公布10个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行政制度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