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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暴打女子的嫌疑人可能涉及哪些罪名?

时间:2019-06-27 18:3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深夜街头,女子遇袭,施暴者拳打脚踢,暴力现场令人惊恐,残酷一幕震惊全网。一夜之间,舆论哗然,一众媒体合力发动“揪出此人”,多地警方联动追索,最新消息证实,恶行发生于大连,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抓获。那么该男子的行为可能会涉及到哪些罪名呢?

专业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该男子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制猥亵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残疾或者死亡的,可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寻衅滋事后果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处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嫌强制猥亵罪,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猥亵他人。。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们或许无法杜绝“渣男”、无法将恶性事件“清零”,但只要警方嫉恶如仇,在类似事件发生时积极主动、争分夺秒、责无旁贷地去破案,除恶务尽,公众就有了最稳固的“靠山”。以这样的正气去震慑潜在的暴力分子,或许就可以把很多作恶的念头扼杀在萌芽状态。我们不希望类似的事件再度发生,但这一案件或许将成为一个“样本”:警方和公众为了公共事务同声共气、相互支援、高效互动,让“惩凶除恶”的共识成为最有力的破案线索。而这,也是安全感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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