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期限
刑事案件是我国所有案件中惩罚最为严重的一种,刑事案件一般都会经过诉讼然后进行判决等程序。在诉讼时需要对案件进行侦查,刑事案件侦查期限也就是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那么刑事诉讼侦查期限是多久呢?
刑事制度 2019.10.18
刑事制裁
刑事制裁又称为刑罚,是指司法机关对于犯罪者根据其刑事责任所确定并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实施的法律制裁,是审判机关对违反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实施刑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制裁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法律制裁。
刑事制度 2019.10.18
刑事拘留通知书
刑事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交给嫌疑人亲属的司法文书,表明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某项罪名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被刑事拘留,表明公安机关认定该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很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制度 2019.10.18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触犯刑律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罪犯逞低龄化趋势,未满14周岁的孩子都在此列,由于未满14岁的人犯法,国家都以教育为主,不负刑事责任。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可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扩大刑法的震慑力,让未成年犯罪分子不敢犯罪;不再纵容未成年人在“安全”年龄的范围肆意违法;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环境的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制度 2019.10.18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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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审限
刑事审判审限,顾名思义,即案件立案到审判的期限,共分为三个阶段。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制度 2019.10.18
民事和刑事的区别
民事领域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不主动干预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而刑事法律关系涉及的是犯罪的行为。而刑事领域犯罪行为侵犯了我国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公权力机关会主动介入。二者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同,所以应该承担的责任后果也不同,刑事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则要小得多,不是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犯罪的后果是承担刑罚处罚,民事违法行为的后果是承担民事责任。
刑事制度 2019.10.18
刑事立案监督
对公安机关行使立案监督权利的,是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要求其立案,但这也是有具体的监督程序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进行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此外,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应当不仅局限于对是否立案的法律监督,还包括对刑事立案程序是否规范以及立案和不立案的决定是否合法等相关刑事立案活动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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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文书
刑事法律文书的制作与公安执法工作密不可分,民警办理案件的每一个过程都必须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才能顺利完成办案程序的各个环节,刑事法律文书以书面文字形式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在诉讼过程中既不能少,也不能替换,它是诉讼活动中普遍存在的重要工具。刑事法律文书制作和规范的使用是实现刑事案件法治化的表现之一,也是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重要体现,在执法规范化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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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探
刑事侦探:侦探 是负责调查案件的职业。指负责调查的调查员,可以是刑警或私家侦探。前者是专门负责调查及侦破刑事案件的警察。后者则是通过私人委托,为雇主调查婚外情、寻人、寻找机密、包括私人委托侦破刑事案件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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