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辩护
刑事案件的辩护历来是对执业律师的基本要求,也是律师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素质,成为律师执业实务中的重点和难点,面对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的案件,如何辩护选择突破口,如何做到敢辩和善辩的统一,是执业律师面临的棘手问题。刑事案件辩护注意事项: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三、要敢辩、善辩和明辩。四、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五、律师辩护应尊重委托人或被告意见。
刑事制度 2019.10.18
刑事传唤
传唤具有通知功能传唤实质是公检法依照法定程序通知特定的人自行到案的一种诉讼活动,其目的是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强制传唤属于行政类型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侦查的过程之中,若是遇到知道案情的公民,并不愿意配合侦查工作,此时无疑会被行政机构强制要求传唤。并且在被传唤后,需要如实的回答问题。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对其进行传唤,及时进行询问查证。在询问查证的过程中,应当保证被传唤人的休息和饮食时间。
刑事制度 2019.10.18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适用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且被告人并未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的财物的情形。在具体范围上,则只赔偿因犯罪行为而导致的直接物质损失,精神损失并不在赔偿之列。凡属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原则上都应在赔偿之列。既应包括被害人本人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亲属的奔丧费和所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等多种费用。
刑事制度 2019.10.18
刑事会见
律师接受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委托后,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所以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是介入辩护后的首要工作,而成功、专业的会见则是后续能够有效开展辩护工作的基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刑事制度 2019.10.18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他们之间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针对的行为不同、作出处罚所适用的依据不同、处罚实施的机关不同、处罚种类不同、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竞合时,不应当受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约束。但在处罚的执行上应当适用同种类处罚不叠加计算的原则。
刑事制度 2019.10.18
刑事报案
任何公民和单位受到违法嫌疑人的侵害,都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的方式有:口头报案,书面报案,电话报案,扭送,自首。这其中除了书面报案要写好报案材料外,其他的报案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要对报案人进行询问,并写好询问材料,这份询问材料也是报案材料。刑事案件中,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撤销立案。
刑事制度 2019.10.18
民事行为撤销
民事行为撤销:民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并生效,但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大致包含以下几种:(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2)受欺诈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上当受骗);(3)受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暴力恐惧);(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接下来就带您看看好律师网中关于"民事行为撤销"的相关信息!
民事诉讼 2019.10.17
民事诉讼法227条
民事诉讼法227条司法解释: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 2019.10.17
民事赔偿诉讼
民事赔偿诉讼的项目要具体、确定,同时也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在提起民事诉讼时,请示法院保留诉权,而不应对尚未发生、也不确定的费用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切忌漫天要价,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诉讼请示,这样不仅得不到支持,同时也要相应的诉讼费用。接下来就带您看看好律师网中关于“民事赔偿诉讼”的相关信息!
民事诉讼 2019.10.17
交通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等。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接下来带您看看好律师网中关于“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的相关信息!
民事诉讼 201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