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是什么专业: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比较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多学科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能够在各级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区服务部门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
发布:2000-12-14 实施:2000-12-1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对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劳社部发〔200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现将《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1998-2002年)》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为切实做好跨世纪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指导和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国务院提出的五年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当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当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民政、人事、卫生、体改部门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上海市、广东省社会保险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原劳动部基础上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行政机构,原由劳动部管理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事部管理
社会保障卡报销
没有交新农合有社会保障卡可以报销吗
矽肺病赔偿和劳动年限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父亲于2014年入职了一家煤矿公司,从事凿岩工工种,因长期接受粉尘,在2019年底查出了矽肺病,因为2020年的疫情,五月份来到所在矿场,向公司反应了情况,公司...
劳动合同公司和员工等问题
入职公司签订的合同,公司一直保留呢一共两份,保留原因,为什么不给我有录音证据,请问这种情况仲裁有补偿么?怎么补偿?好赢么?第二是我提出离职一个月时间内没有人跟我交接,沟通过也没有,第三...
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
我是实习生,因为学校安排,必须外出实习,我只想在公司实习几个月,但要签一年的劳动合同。 我想问一下,签完合同后,提前离职怎么办,离职后我的三方协议还有没有效,会不会影响到我的档案发放。...
死者赔偿和有无劳动能力有关吗
骑车撞死了一位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赔偿和有劳动能力的是否一样吗是否有标准;死者64岁出事时还未出院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无工作退休金等
员工的劳动合同和五险一金
我是跟一个企业签的劳动合同,不是正规的劳动合同,不给交五险一金,但是给600块补助,工作半年多了 想要交五险一金,公司不给交,我可以举报他吗? 如果给我辞退了,我会得到合法补偿吗?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民事诉讼、遗产继承、消费者维权、医疗纠纷、精神赔偿、劳动人事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民事诉讼、金融银行、知识产权、劳动人事、遗产继承、房屋土地、交通肇事、名誉及隐私
专长: 收购兼并、公司经营、劳动人事、婚姻家庭、房屋土地、交通肇事、消费者维权、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
专长: 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公司经营、遗产继承、借款担保、刑事诉讼
专长: 企业合规、婚姻家庭、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劳动人事、民事诉讼
专长: 劳动人事、婚姻家庭、借款担保、房屋土地、交通肇事、名誉及隐私、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好律师网”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