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疫情哄抬物价

严打疫情哄抬物价:说到“哄抬物价”,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以下几种行为视为“哄抬物价”:(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2)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3)在一些地区或行业率先的幅度提高价格;(4)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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