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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律定义和量刑标准

时间: 2019-08-22 19:2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8月20日,一段“公交车与宝马车斗气飙车”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公交车与宝马车出现多次轧白实线变道、急刹别车的危险驾驶行为。事发北京天桥南大街,画面中显示的拍摄时间为8月17日16时40分许,两车共发生了三四次别车的危险操作。视频中显示的公交第一次别车行为发生在自然博物馆门前的一个路口。被公交别停后,宝马车驾驶员急加速向前追赶,超越到公交车前方后反“别”了公交车一次。随后,公交车连续两次急打轮变道,别停宝马越野车。针对“北京一公交车与小客车斗气别车”一事,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微博21日发布通报称,两车司机多次互相强行别车,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东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公交宝马斗气2.jpg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以外的其他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法条不可能对所有的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全部作出规定,因此使用了一个盖然性条款。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上发生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同一类型的犯罪,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具体的犯罪方式、方法也有多种。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犯罪分子还会变换新手法,出现新的犯罪形式。现有的法律条文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所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方法罗列出来。在明确列举放火等四种常见的危险方法的同时,对其他不常见的危险方法作一概括性的规定,有利于运用刑法武器同各种形式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作斗争,保卫社会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刑法确立了科学严密的犯罪体系和刑罚体系。什么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到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量刑?需要区别对待,根据具体情况,适用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在现今的社会,竞争是日益激烈,人们的工作压力也是越来越大,社会上也屡屡出现各种戾气事件。作为普通人的我们,唯有调整好心态,控制好脾气,努力工作以及好好生活,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基本常识,尽量不做无谓的争吵,更不要逾越法律去做违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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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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