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迫签借条应该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债权与债务之间存在关系,一般需要在借据上签字。那么,如果被强迫签借条应该怎么办?
一、被强迫签借条应该怎么办
1、强制情形解除或者消除后,受害人应当立即向警方报告“敲诈勒索”,并以警方案件的调查结论作为证据解除欠款关系(借款合同)。
2、被害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在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但是,撤回债权需要证明,借来的物品是胁迫发行的,证据收集起来比较困难。
3、在对方提起诉讼时,积极回应诉讼,为贷款人是否实际支付贷款等进行辩护。
二、如何证明证据和书写胁迫下的借款
1.警方在被强迫写借方通知书后,应及时向警方报案,案件记录可用作证据。
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对方身边作证,证明对方是被胁迫的。
3.携带手提录音及录影设备,当你与他人接触时,当你被胁迫时,你可以拍照及时取得证据。
三、法院认定被胁迫写下借条有哪些因素
法官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论证:
1、对双方陈述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
2、检查借记条款的格式。
3、公安机关报警记录。
四、哪些借记法院不支持
1、逾期未交的借方说明。在法律上,没有人声称该法案已经过期,只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债务的正常关系有两年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结束后,法院不予支持。但在两年内,只要债权人提出债权要求,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当事人可以证明自己多次向对方借款,诉讼时效尚未解除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从赌桌上借出一张字条。事实上,赌博所形成的债权债务以法定借方的形式掩盖了法律的本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3、传销会员费。介绍他人加入传销组织,以收取会员费为他人开具借据,名义上借贷,实际上双方之间没有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
4、已撕破的借方说明。被撕毁的借方作为证据存在重大缺陷,其效力不能与原始的书面证据相同,借方的可接受性较低,不能单独作为决策依据。
5、借项单副本。如仅持有借据副本,经与借据原件核对无法确认贷款真实性,被告不同意,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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