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分割所要遵循的原则

时间: 2019-07-06 17: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离婚出轨财产的分割也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出轨不构成法律上的过错方,因此不可能要求对方不按出轨请求分得或少分财产。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出轨不构成离婚的过错方,离婚时,如双方有合法的婚姻财产协议,应按协议办理。一方的财产归自己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分,必要时应当均分。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离婚财产的分割在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在于夫妻双方在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的认定。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一般而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有财产协议,该协议有效、合法的,按照协议分割。虽然鉴定标准似乎很明确,但在实践中仍十分明确。存在着许多模棱两可的纠纷,容易导致纠纷的模棱两可,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财产分离的规定(以下简称“财产分离意见”),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的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不仅体现在婚姻法的各项法律规范中,而且对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具有指导意义。这一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上,即夫妻有权平等分配共同财产,并在平等的基础上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关心儿童和妇女利益的原则。这里的“照料”不仅可以给妇女适当的财产份额,而且还可以将特定生活中特别需要的财产,例如住房,按财产类型分配给妇女。毕竟,在习惯力、传统因素造成的障碍、女性的家务负担和生理特点等方面,离婚后,一般女性在找工作和谋生的能力上比男性弱,需要更多的社会帮助。同时,在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得归入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割。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将生产资料划分为共同财产时,应尽量将生产资料分配给需要生产资料的一方,以充分发挥生产资料的效用。在划分共同财产的生活方式时,应尽量满足个人的专业或专业需要,以充分发挥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可分割财产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利效用的原则归一方所有。离婚时,分割人应当根据离婚时的实际价值,按照公平的原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4、不得滥用权利的原则。离婚时,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5、如果夫妻一人所拥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耗、损坏或丢失,另一方不应作出赔偿。这是司法实践的总结,符合婚姻关系的要求和婚姻生活的本质,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财产分割

相关文章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
返回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