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子分配的原则
如果男方婚前买房并在婚后用其个人财产偿还贷款,则该房产属于个人不动产,离婚时女方不得要求分割。如果夫妻婚后用自己的共同财产,如个人工资偿还贷款,那么离婚时,女人可以要求分割一部分贷款,在婚后偿还。但是,如果双方在婚后有协议,例如属于对方,房子也是离婚时男方的私人财产,女方不能要求分割。
一、婚前男方按揭买房离婚时怎么分
三种情况:
1、婚后,男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偿还贷款,拥有该房屋的女方无权分割。
2、结婚后取得的工资用于偿还贷款(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明确约定的除外),妇女可以在离婚时分割婚后贷款部分;
3、双方同意婚后所得财产归个人所有。男方以婚后所得的财产偿还借款,房屋归男方个人所有。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由夫妻共同拥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应当共同拥有的其他财产。
夫妻对共有的财产有同等的处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之一的财产为夫妻之一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医疗费和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财产只能归还丈夫或妻子;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应当合并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由对方拥有、共同拥有或者部分拥有。本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没有协议或不明确,则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约定的财产的,第三人知悉协议的,应当清偿丈夫或者妻子所拥有的财产。
二、有未偿贷款的抵押房可以分割吗?
一般说来,只要抵押人取得房地产的产权登记证,他就对抵押房地产拥有所有权,是否还银行抵押贷款与是否取得抵押房地产所有权不相同。在离婚诉讼中,真正的问题是抵押财产的所有权是否已经确定,而不是财产所有权取得所产生的债务是否已全部清偿。如果夫妻中有一人或两人获得抵押财产所有权的登记,则没有理由限制夫妻将财产分割为共同财产。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即使银行的抵押贷款尚未清偿,已登记为所有权的抵押财产也不能作为未经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取得的财产。它只是抵押购买的一个方面,它与银行的关系是被购买的财产所担保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如果已婚配偶之一参与共同偿还贷款,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之一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应由房主赔偿),这不妨碍抵押房地产所有权的确定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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