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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商品购买中的价格欺诈是如何认定

时间: 2019-07-09 21: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购买汽车的价格欺诈,如果你想获得证据,可以乘坐车辆维护试验报告以及相关收据,在车辆维修后的第三方试验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一般这些证据由内容证明,承运人是书面的,所以它属于证明文件。

一、如何获取购车价格欺诈的证据

提供车辆维修前检验报告、收据、待修理项目清单和损坏部件的证据,以及车辆维修后第三方检验报告。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第六条经营者购买、销售商品、提供有偿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价格欺诈:

(一)名称、产地、规格、等级、质地、估价单位、价格等。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价格标签和价目表标注的商品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被用作引诱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购买的手段;

(二)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个价格标签或者价目表,低价吸引客户,高价结算;

(三)使用欺骗性、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诱使他人与其进行交易的;

(四)标明的市场最低限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最优价,没有依据或者比较的;

(五)减价贴现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六)销售加工品,不标明加工品、加工品的价格;

(七)以超值礼品形式销售、提供服务的,礼品的名称、数量或者假冒伪劣商品没有如实标明的;

(八)购销货物或者提供服务有价格附加条件的,不标注或者模糊标注附加条件的;

(九)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

第七条经营者采用下列价格手段之一购销商品、提供有偿服务的,属于价格欺诈:

(一)虚报原价、虚报减价理由、虚假优惠折扣、虚报减价或者将被提价、骗取他人购买的;

(二)在购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三)谎称收购价格高于或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或者销售价格高于或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或者欺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四)掺杂、掺假、弄虚作假、数量不理想或者短缺等,使数量、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五)实行市场价格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应当以政府价格或者政府价格虚报;

(六)其他价格欺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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