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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恶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应该如何处罚?

时间: 2019-07-17 12:53:02 来源:法律爱好者

据广州铁路警方昨日通报,7月14日23时20分许,3名旅客在明知所乘高铁列车已停止检票的情况下,强行冲闸闯入站台,最后致高铁发车延误七分钟。目前,该女子因阻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广州铁路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另两名随行人员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被处以行政警告处罚。那么,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如何处罚?下面,由好律师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一、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那以上是好律师所给大家讲解的关于恶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应该如何处罚的以上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一些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请访问好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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