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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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分配的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和理由,并附有执行根据申请人提出参与分配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执行依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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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回转的财产范围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就执行回转作了原则性规定。执行回转,是指执行完毕后,原来的执行根据经法定程序被撤销,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将现得财产全部退还原来的被执行人,恢复执行程序开始前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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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回转的责任承担

​原执行依据被撤销,财产已执行完结,是执行回转的前提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和《国家赔偿法》第31条的规定,返还财产和司法赔偿原则上是执行回转的责任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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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管辖的确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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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管辖权的转移

执行管辖权的转移,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依据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执行案件的管辖权从原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转移至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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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条件

参与分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申请参与执行程序,并要求就执行所得共同受偿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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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的条件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申请执行,是指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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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终结的情形和效力

​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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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的情形和程序

​中止执行,民事诉讼中,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停止执行。中止执行只是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与终结执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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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判决不予执行的情形

经过公证机关明确赋予具有强制效力的债权文书,当事人一方不按债权文书的要求履行义务,对方当事人有权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但是人民法院发现公证债权文书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