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体户汇算清缴时间怎样安排?哪些人可以不办理?
不知不觉间,又到了一年一度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了,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一、2021年个体户汇算清缴时间怎样安排?
办理时间:2021年3月1日-2021年6月30日,可分批次进行办理,不用扎堆。
二、年度汇算可享受的税前扣除有哪些?
1、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按人单独计算,仅限汇算清缴时可以申请税前扣除,个人部分金额可以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点击“年度费用汇总查询”。
2、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等。一定要仔细查看是否已足额享受扣除。
3、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三、哪些人可以不办理?
三类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四、哪些人需要办理?
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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