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红获314万余元国家赔偿,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时间:2021-04-27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吴春红获314万余元国家赔偿】4月27日,最高法对吴春红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314万余元赔偿决定,其中精神损害赔偿120万元,比河南高院此项赔偿决定增加52万元;人身自由赔偿金194万余元,与此前一致。2004年,吴春红被认定为投毒报复的凶手被羁押16年。2020年,他被改判无罪获释出狱,之后他向河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1872万余元。2020年8月5日,河南高院对吴春红做出262万元国家赔偿决定,同年8月13日,吴春红向最高法提交复议,申请1872余万元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450.jpg

网友热评:

1. 法官审理错案成本太低,造就这么多冤假错案。

2. 应该让造成冤假错案的一系列相关人等去牢里待16年。

3. 这么多年的青春已失去,不过得意清白,以后得日子别亏待自己。

4. 一个人16年的生命和他所承受的苦难,每日背负着的冤屈,普通人估计无法想象。

5. 前两天刚听了这个案件,16年真的改变一生了!

 

今日学法: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具体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刑事案件中,出现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主要是哪种侵犯了公民或者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从而造成了损害的,那么此时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而随着我国每年经济情况的不断发展,所以其实对于这个国家赔偿的标准,也是会出现变化的。

 

以上是关于“吴春红获314万余元国家赔偿,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行政制度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