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隐瞒接触史致88人隔离被判刑,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1-05-2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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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隐瞒接触史致88人隔离被判刑】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自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2月7日,在杨某某确诊新冠肺炎之后,怀远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数次询问杨某某是否与疫情发生地区来人有过接触史,然而杨某某故意隐瞒其与武汉返回的女儿一家有接触史,致使怀远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27人、医院病人61人被隔离。

 

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某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因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法院)

 

网友热评:

1. 疫情特殊事情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别人的不负责的行为。

2. 在疫情最重的时候还搞隐瞒不是无视他人生命。

3. 这种应该严办,害己害人,真不知道怎么想的。

4. 感染病毒隐瞒不报,相信这样的教训应该牢记一辈子!

5. 有病不能服刑,就该用经济手段惩罚,让他负责被隔离人员的费用和损失赔偿。

 

今日学法: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0年2月10日“两高两部”颁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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