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未保法今日正式施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有哪些亮点?

时间:2021-06-01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新未保法今日正式施行】新未保法今日正式施行,6 月 1 日儿童节,在这个特殊的一天,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它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政府保护、网络保护这 " 六大保护 " 为 " 少年的你 " 保驾护航。其中后两项保护属于新增内容,是为了适应时代需求而增设的。

新修订的《未保法》6月1日正式施行,共9章132条。曾参与制订《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爱武,现场介绍了《未保法》的亮点特色。与老法相比,新法扩增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等内容,新增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专章,强调对于因监护缺失而身处困境的儿童,政府应兜底保障;明确未保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由民政负责;街道和社区等基层单位需要设置专人专岗来负责未保工作,真正让未保工作可参考、可操作、可执行。

 

网友热评:

1. 希望国家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人们生活越来越好,祝愿祖国越来越强大!

2. 孩子们应该有一定的受挫能力、抗压能力,这点得慢慢锻炼,不能一味的批评或者表扬,也不能纵容孩子们,必须的有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

3. 现在孩子小,处于学习阶段,这个学习是多方面的,不管是成绩,首要的是品行,需要家庭和学校共同承担,把孩子往正确的道路上引导,需要耐心,更需要家长们的配合。不要等长大了让社会再教育他们,那时己经晚了。

4. 未成年保护法是保护学生的,教师法是约束老师的。

5. 现在的孩子在教育改革的保护下越来越脆弱了,进入社会后是否遇到挫折心灵会崩溃否。

 

今日学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有哪些亮点?

 

亮点一:突出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作为一项最基本的权利,着重加以强调,规定: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亮点二:特别强调素质教育

 

针对目前中小学生日益加重的学习负担,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细处着眼,处处体现了以学生为本、实行素质教育的呵护,规定: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亮点三:从法律高度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根据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老师针对未成年人说出侮辱性语言,将会受到惩处。法律规定: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亮点四:父母在决定未成年人事宜时应听取孩子的意见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情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亮点五:电邮日记被列为未成年人隐私

 

孩子的日记和信件,作为监护人的家长能否随意查看?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亮点六:立法戒除未成年人网瘾

 

戒除网瘾,把孩子们从网瘾的沉迷中拉回来,成为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大亮点,规定: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亮点七:“娃娃亲”受到法律禁止

 

在我国不少地方,尤其是一些边远地区,许多家长出于习俗或其他考虑,早早为孩子订立“娃娃亲”。对于这种现象,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亮点八: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对不少商店随意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状况,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以上是关于“新未保法今日正式施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有哪些亮点?”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婚姻家庭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