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副市长化名与人结婚,重婚行为具体怎样界定?

时间:2021-09-01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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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副市长化名与人结婚】9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刊文《胆大妄为在违纪违法路上狂奔——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德令哈工业园党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张标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张标,1979年2月出生,2000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二处副处长,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援青),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他幼时生活艰难,母亲早逝,还有一个比他小10岁的妹妹,这种境遇让他梦想成为“有钱人”,不再过穷日子、苦日子。

 

张标有着极强的虚荣心和占有欲,他对物质的追求更多表现在买大房子上。”办案人员说。2010年,张标在北京拥有了第一套住宅,因为户型小,居住空间非常狭窄,住上大房子成了他那时最大的追求。因此,在索贿千万元后,张标就在西安购买了三套房产,总额超过1700万元。这几套房产,张标都亲自设计装修,像欣赏作品一样反复品味装修效果。

 

2017年4月,张标化名“张香涛”,在已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仍然与特定关系人李某举办婚礼,还育有一名私生子。他坦言道,“我是一个野性和匪气很重的人,做事冲动、任性胡为、不计后果,追求她时,为了显示自己的大方,表达自己的诚意,买房子、买豪车。一时兴起,说买就买,根本没有过脑子。为了给她一个交代,与她的婚礼也是大操大办,不顾社会影响。”

 

2021年6月,经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给予张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已婚副市长化名与人结婚640.jpg

网友热评:

1. 惭悔都是假的,只是被抓的时候才这样,多数都是侥幸心理。

2. 这样贪婪张狂的人,是如何抵达高度的,这才是值得反思之处。

3. 常在湖边走哪有不湿鞋,作为国家公务员应洁身自爱。

4. 潇洒、浪漫、我命由我不由天……很像起点中文网的小说男主角,除了结局。

5. 怎么说这种男人呢。对自己的做法,错的理直气壮,说得也理直气壮。倒霉的都是另一方。

 

今日学法:重婚行为具体怎样界定?

 

通俗来说,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也就是说,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体分析,又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前一个婚姻没有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个婚姻就是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前一个婚姻没有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个婚姻属于事实婚姻,因此构成重婚。

 

VS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此时,不属于事实上的重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1.1.1)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已被废止。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国家承认一定条件下的事实婚姻,判断标准,其中一个重要时间点,1994年2月1日,在该时间之前,满足结婚实质要件的,直接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受国家法律保护;在该时间之后,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是同居关系,不属于婚姻关系,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具体而言,重婚罪有两种情况:

 

1、有配偶而重婚的;

 

2、没有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在民事重婚中,后一个婚姻是无效的,前婚姻因而离婚的,前婚姻没有过错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另外,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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