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跳车事件司机妻子申请换律师,委托律师和法援律师的区别是什么?
【货拉拉跳车事件司机妻子申请换律师】货拉拉女乘客跳车坠亡案于9月10日上午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2月6日晚,长沙一名23岁女子乘坐货拉拉搬家途中,从副驾驶座坠车身亡。2月23日,涉事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
3月3日,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通报称,经查,2月6日15时许,周某春通过货拉拉平台接到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当晚20时38分,周某春与车某某取得联系。两人见面后,周某春询问车某某是否需要付费搬运服务,遭到拒绝。期间,周某春多次催促车某某上车出发,并告知她,司机等待时间超过40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车某某未予理会。当晚,周某春驾车与车某某前往目的地中途,周某春为节省时间更改了路线。车某某多次提出车辆偏航,周某春未予理睬。车某某随后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周某春未予禁止。车某某坠车后,周某春停车查看,拨打120,随后拨打110报警。
同日,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检察机关批捕。
3月10日,货拉拉上线搬家及跟车订单行程录音功能。
周某春的妻子曾对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表示,从2月24日至开庭前,自己一直在申请更换指定的2名法律援助律师,用自己聘请的律师为丈夫提供法律服务,但始终未成功。
9月10日,该案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仍在审理当中。
网友热评:
1. 这个女孩已经成年,在明知跳车可能受到严重伤害的的情况下选择跳车,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司机不管乘客死活肯定是主责,但是所有责任全让司机承担有点说不过去。
2. 女孩自己搬货,司机近路节省时间,生活如此艰辛,都想节省。为了讨生活付出代价。
3. 本来司机更改路线就要和乘客商量,多次问偏航都不予理睬,乘客身体探出车外也不阻止,最后导致乘客死亡,司机过失致人死亡应该不冤。
4. 感觉出发前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司知告知超时收费,乘客不理会,后面乘客提出偏航,司机不理会,感觉都憋着气,女生又害怕,悲剧就发生了。
5. 司机凭什么偏航,老老实实的干活,至于发生这种事吗,如果不得出个结果,以后还会偏航,安全怎么保障,坐等最终判决了。
今日学法:委托律师和法援律师的区别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委托律师和法援律师尽管都是律师,辩护工作内容也相同。但是,二者在法律定位、产生方式、职责功能有所不同,所发挥的社会作用也有不同。
委托律师基于委托合同而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当事人(近亲属)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互相承担权利义务。当事人可以根据个人意愿、意志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律师,同时支付对价。
法援律师是基于法援机构指派而为当事人辩护。前提是当事人没有律师,而且当事人(受援人)符合援助条件,则由法援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所以,法律援助解决的是“当事人没有律师”而又需要律师的问题,法援律师起到的是补缺式、兜底式的补充作用。
基于法律定位、功能、作用不同,委托律师和法援律师不可能“亲密合作”,即,不可能出现一个法援律师和一个委托律师联手,同时在诉讼中为一个被告人辩护的情形。
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委托律师和法援律师有可能在同一时空相遇,不外乎有两种情形:
一是当事人已委托律师,公安、司法机关因不知道而通知法援机构又指派律师;
二是公安、司法机关已经指定了律师,当事人另行又委托律师的。
那么怎么解决呢?
第一种情形,当事人既然已经有律师,指派律师的前提条件不具备,应撤回。
第二种情形,当事人又自行委托律师,导致指派律师的前提不再具备,也应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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