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约7人饮酒死亡家属索赔30万,什么情况下共饮人需要承担责任?

时间:2024-03-2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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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约7人饮酒死亡家属索赔30万 法院:积极追求醉酒,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近日,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女子郭某为发泄情绪邀约喝酒,王某等5人吃饭期间,郭某与赵某前往参与酒局。随后,郭某与赵某离开,联系郜某前往另一饭店喝酒。三人喝酒时,郭某醉酒被送回家交由其丈夫照看。丈夫见郭某入睡,与朋友外出散步一个半小时,回家发现郭某出现异状,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郭某亲属将当晚共饮者7人列为被告,要求赔偿30余万元。法院认为,无证据表明两次饮酒期间,7名同饮者有劝酒灌酒的行为。监控显示,同饮者将郭某送回家中,并联系其丈夫才离开,已尽到相应的谨慎注意义务。郭某作为成年人,为发泄情绪过度饮酒追求醉酒造成窒息死亡的后果,本人承担主要责任;其丈夫疏于照顾,未尽到夫妻扶助义务,存在一定过错,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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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评:

1.法官明察秋毫,判决公平公正,无懈可击!

2.法官判得好,为法官点赞!为什么情绪不好,夫妻关系好不好?婆媳关系好不好?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家属心里没数吗?

3.明明知道自己老婆喝得酩耵大醉,她老公还出去和朋友闲逛。

4.这样的判法很合理,有说服力,看来酒是真的不能再乱喝啦。

5. 作为成年人,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过量饮酒导致的后果理应由自己承担;在共同饮酒的场合下,其他饮酒者应该对过量饮酒者进行必要的劝阻和照顾,以避免悲剧的发生,不过此事件中的朋友估计照顾的应该很到位了。

 

法律知识

 

聚餐饮酒本身是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属于情谊行为。共同饮酒过程中,参与者可能陷入醉酒、酒精中毒等致使其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危险境地,此时,共同饮酒人基于共同饮酒的先前行为对醉酒人负有合理注意义务,通常包括:共饮时,共同饮酒人应提醒其他共饮人适量饮酒,不得强行劝酒、罚酒,共饮后,共饮人应注意是否有人出现醉酒或其他身体不适,如出现上述情况,有义务进行救助,如劝阻酒驾、送医就诊、联系家属、安全护送等。如出现过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172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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