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否都是高利贷?
近年来有不法“校园贷”通过虚假宣传诱惑、侵犯个人隐私、收取高额息费、暴力催收甚至设置圈套等方式,导致违法违规案件频发,严重扰乱了校园环境和市场环境,严重危害了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多少利息算高利贷?
其实高利贷并不是法律概念,如果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制,将不受法律保护,只是习惯上把超过限制的利息,称为高利贷,一般而言,所谓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目前,法学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1、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如目前的规定是民间借贷利息不准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认为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3、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超过多少高利贷,因无法律,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该法律条文即是对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形象的说,民间借贷利率可以具体分为三个区间:
一、未超过年利率24%的司法保护区。年利率不超过24%(折算月利率为2%)是民间借贷利率的红线,超过这个红线的,出借人无法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司法保护。在实务中如果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这个范围的,借款人在未支付利息的情况下,可以积极抗辩,这情况下法院最多支持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二、超过年利率36%的无效区。借贷双方如果约定借贷利率超过年利率36%(折算月利率为3%),超过部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并且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借款人享有返还请求权,还可以向法院诉讼把这部分退还回来。
三、利率在年利率24%至36%之间的自然债务区。自然债务的意思就是保持现状的债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在该区域内的,借款人已经按该区域内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不能再要求出借人返还;如果借款人还没有支付利息的,则对于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最高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
需要说明的是,年利率24%是司法保护的红线,实务中无论是复利、利滚利、各种费等,一笔借款,总的利率计算在一起,不能超过这红线。实务中有的出借人,虽然约定了利率不超过司法保护的范围,但通过砍头息、各种名目费、复利等手段,逃避法律规定的利率限制,总计费用如果超红线的,超过部分仍然不受法律保护。
风险提示,倡导理性消费、量入为出,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尽量少贷款或不贷款,避免陷入高利贷陷阱;广泛学习金融知识,如必须借贷,贷款前要了解清楚贷款平台基本情况、借贷利率和期限、有无其他费用、逾期会产生的后果等信息,选择正规渠道,坚决抵制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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