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录视频敲诈320万 妇女引诱男子获刑2年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
偷录视频敲诈320万 五旬妇女引诱男子获刑2年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近日,天津某法院正在处理一宗敲诈案件,一名年近五旬的东北妇女李某(化名)和同伙设局引诱一名男子戴某(化名)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并偷偷录了下来,事后,拿着这段视频女子向男子敲诈32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0月份,被告人李某(男、32岁)、王某(女、49岁)等人预谋通过拍男子唐某(化名)与王某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视频对其进行敲诈。
为实施犯罪,李某让戴某(男、20岁)购买微型摄像头,并指使戴某将摄像头安装在一女士挎包及承租的房间内。戴某将摄像头安装好并连接到自己的手机上。同年11月4日晚,王某、唐某来至该租住处,二人进行了不雅行为。事后,李某指使戴某将不雅视频截图打印成照片,连同以曝光视频内容相要挟索要320万元的敲诈信装入快递袋内,送给了唐某居住的小区门卫。
后李某以“中间人”的身份多次与唐某协商,最终确定向唐某索要20万元,唐某拒绝给付并报警。同年12月20日,李某、王某、戴某被民警抓获,查获并扣押黑色女包一个、手机一部、用于储存视频的U盘一个。
据戴某回忆,自己某天晚上下班因为觉得寂寞就去网吧上网聊天,在网上认识了李某,两人越聊越投机,更为巧合的是询问之下李某现在就在离戴某不远的一处咖啡店,这下让戴某更是觉得上天注定,于是立马赶到咖啡店和李某见面,殊不知这些都是李某计划好的。
原来在戴某下班之时李某就注意到了他,显示尾随着戴某去了网吧,看到戴某的QQ号,于是自己立马添加其为好友,因为看到戴某在网吧看“有色”视频,于是李某就这一方面引诱戴某,自然而然的两人去了宾馆。
过了半个月之后,戴某收到李某的信息,居然是两人在宾馆的照片以及视频,对方说需要320万就会把这些全部交给戴某,至此,戴某才得知这哪是什么桃花运,分明就是厄运。
清醒过来的戴某一边和李某周旋,一边向警方报案,因为有戴某提供的情报,警方很快便把李某以及其同伙一网打尽。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勒索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三被告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虽然属于敲诈勒索未遂,但是主观恶意明显,犯罪事实清楚,最后,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2年,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判处戴某有期徒刑9个月。三被告人均被处以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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