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经济纠纷经济诉讼收费标准是什么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时间:2019-09-23 16:28:01 来源:好律师

张家港经济纠纷经济诉讼收费标准是什么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张家港民事纠纷案件律师曹辉团队:张家港经济纠纷案件经济诉讼需要缴纳那些费用,张家港经济民事纠纷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包括那些项目?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因此,民事案件民事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案件受理费,以及缴纳其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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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由张家港高端民商事律师曹辉团队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阅读参考,但愿能为您解决相关问题有所借鉴。真诚为您提供法律顾问全系列、民商事合同纠纷、大案、要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金融资本市场、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

张家港民事纠纷案件律师曹辉团队: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张家港民事纠纷案件律师曹辉团队:民事纠纷民事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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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受理费(非财产案件受理和财产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张家港民事纠纷案件律师曹辉团队 其他诉讼费用


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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