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 债权按照执行查封先后顺序清偿 曹辉团队张家港律师电话

时间:2019-09-24 19:28:02 来源:好律师

最高法 债权按照执行查封先后顺序清偿 曹辉团队张家港律师电话

张家港律师电话曹辉团队:民事执行的核心是挖掘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债权人也不能“搭便车”坐享其成,也要投入精力去挖掘“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按执行查封先后顺序清偿的“动因和法律依据”是什么?立法上鼓励债权人挖掘“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威力就在此”就是按照执行查封先后顺序清偿符合债权人利益和市场经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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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家港律师电话曹辉团队:法条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一章关于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第88条有三款。

第一款,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第二款,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第三款,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法律解析:

上述条文共三款,第一款明确的前提是“多份生效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第三款明确的前提是“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的多个债权人”。不同之处是“多份生效文书”和“一份生效文书”。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二、张家港律师电话曹辉团队:案件分析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高邮市东方邮都担保有限公司与夏某二审民事判决书,原审法院认为,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规定的仅是其他债权人申请参与的条件,而要证明条件成就的举证责任在申请参与分配的其他债权人。

原审原告虽提供了终结裁定试图证明条件成就,但该裁定中明确载明江苏永恒塑业有限公司名下是有财产的,只不过暂时无法处理,而原审原告提供的证据表明吴某某系该公司的两个股东之一,本院依法调取的情况说明也明确载明“被执行人吴某某在江苏省某某县还有其它房产”。以上证据足以证明被执行人吴某某尚有财产可供执行,而原审原告却未能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因此,原审原告申请参与分配的条件尚未成就。

其次,即使申请参与分配的条件成就,申请人是否能获得分配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原审原被告的债权种类相同,均无担保物权,只有原审被告对涉案房产采取了保全措施,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原审被告对拍卖款的受偿顺序在先。

由于拍卖款仅为70万元,还要扣除相关费用,不足以清偿吴某某所欠夏某款项,因此,原审原告无权参与对涉案房产拍卖款的分配。

上诉法院认为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强制执行是个别实现债权的程序,先到先得,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此为优先适用原则。

由于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在公民个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情况下,适用执行参与分配制度,此为补充原则。

本案是否适用参与分配制度,取决于夏某与吴某某执行案件中是否处置了被执行人吴某某的全部财产。民事执行的核心是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处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调查义务,并鼓励债权人积极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人夏某最先发现被执行人吴某某无锡房地产的财产线索并申请执行法院查封处置,吴某某的无锡房产并无其他轮候查封情况,因无锡房产是被执行人吴某某个人财产之一,按照查封先后顺序,夏某可以优先受偿房产拍卖款。

三、张家港律师电话曹辉团队:分析研究

其一、从上述案件中分析,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规定的条文理解,其他债权人需要参与分配的成就条件举证在于申请参与分配的其他债权人。

其二,就算申请参与分配的条件成就,还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相同,均无担保物权,则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八条,按照执行查封先后顺序清偿债务。

否则,这个执行查封制度的积极性无法起到作用。如果首封债权人花费了大量的物力人力去挖掘“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其他债权人坐享其成,那不成了“搭便车”。

因此,立法上鼓励债权人挖掘“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威力就在此”——按照执行查封先后顺序清偿符合债权人利益和市场经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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