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配偶一方不得提起离婚?
时间:2019-12-12 14:59:33
来源:好律师
收藏
0条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