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主任向被打记者道歉 殴打他人犯法吗?会受到什么处罚?
【街道办主任向被打记者道歉】近日有记者前去采访被埋儿童的家属,却被十几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围攻,记者使用的手机被抢走,衣服和眼镜被毁坏。当日事发地原阳县原兴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赶到记者入住的酒店,进行当面道歉。对此新乡市市委书记回应称:已经成立调查组,将会彻查此事。
事件始末:
4月18日,在原阳县一建筑工地内,由于自卸车倾倒土方时,没有注意观察,将4名在工地玩耍的儿童压埋,不幸死亡。
4月19日,原阳县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拘留8名相关人员,并且通过调查发现,该工地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属于非法施工。
4月21日,原阳县委对此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免除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安全股股长的职务。对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启动问责程序。
4月21日下午,事故中不幸死亡的儿童在当地陵园下葬,在获得家属许可后,数家媒体记者前往采访,但是在陵园门口,记者遭遇多名不明身份人员推搡、殴打。
法律延伸阅读:殴打他人的处罚标准
(一)治安处罚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刑事处罚
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或者重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上是“街道办主任向被打记者道歉 殴打他人犯法吗?会受到什么处罚?”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刑事制度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